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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讯 | 红色预警!外贸企业因台风导致出货延误的不可抗力证明,贸促会开始受理!
强台风“梅花”即将登陆浙江!
中央气象台9月14日10时发布台风红色预警:今年第12号台风“梅花”(强台风级)预计将于14日傍晚前后在浙江三门到舟山一带沿海登陆(强台风级,42-48米/秒,14-15级);登陆后,“梅花”将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,强度有所减弱,穿过杭州湾,并将于今天夜间在浙江嘉兴到上海浦东一带沿海再次登陆(台风级,35-40米/秒,12-13级)。
截至9月14日上午,宁波市、舟山市全域发布台风红色预警,班车停运,航班取消,跨海大桥13时起实施封道管制。从13日下午起,宁波舟山港、上海港、台州港先后发布了码头、堆场、仓库暂停作业的通知紧急通知!宁波舟山港、上海港各码头宣布暂停作业!停航、停运...台风“梅花”直扑浙江!。近期出货的外贸企业受到台风影响,存在延迟出货的可能。
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减少企业损失,宁波市贸促会已于13日起为企业出具因台风影响导致延期出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,努力帮助企业减免违约责任。
“不可抗力”是一项免责条款,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,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,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、无法预防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,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,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。在我国,外贸方面的不可抗力认定,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,司法机关、仲裁机关同样可以出具具体方面的不可抗力认定。
外贸企业若因台风影响,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,可以向贸促会申请因台风影响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。
办理方式:1.线上认证平台 http://www.rzccpit.com/。2.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。
咨询电话:87368214。
来源: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杭州发布、宁波发布、舟山发布、宁波市贸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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